陕西商洛一法院设离婚冷静期:是“降温”还是“加锁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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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离婚遭遇“刹车片”

最近,陕西商洛某法院推出的离婚冷静期政策引发热议。“今天申请离婚,30天后才能正式办手续”——这条看似简单的规定,让不少当地夫妻的离婚流程多了一道“安检门”。有人拍手叫好,认为能挽救冲动离婚的家庭;也有人眉头紧锁,担心这会成为家暴受害者的“绊脚石”。

数据显示,商洛法院试点该政策后,撤回离婚申请的比例从12%提升至35%。工作人员老张透露:“有个年轻夫妻因为孩子报补习班吵架闹离婚,冷静期内两人主动来撤诉,还给我们带了喜糖。”但另一面,妇联也接到投诉:“有个姐妹被丈夫威胁‘反正离不成’,现在更不敢提离婚了。”

冷静期≠万能胶

仔细翻看商洛法院的操作手册会发现,冷静期并非一刀切。对于存在家暴、赌博等情况的案件,法院会启动“绿色通道”加快审理。法官李芳举例:“上周有个女方浑身是伤来起诉,我们当天就出具了人身保护令,冷静期根本没启动。”

但实际操作中,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坦言“尺度难把握”。调解员小王分享了个典型案例:“两口子都说是性格不合,结果调监控发现男方长期跟踪女方。这种情况该不该走冷静期?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。”

婚姻登记处的众生相

在商洛某区婚姻登记处,离婚窗口前总上演着“人间真实”。上午9点,90后小夫妻攥着结婚证对骂:“离!谁不离谁是狗!”下午3点,同一对夫妻红着眼睛来撤诉:“回家发现狗没人喂,突然觉得日子还能过。”

工作人员小林记录了一个月的数据:37%的撤回申请集中在最后3天。“有人在冷静期最后1小时冲进来办手续,也有人提前20天就打电话说想再试试。”她发现,中年夫妻更倾向坚持离婚,而年轻夫妻更容易反悔。

法律温度计怎么量?

法律专家指出,民法典规定的30天冷静期是“下限”而非“上限”。商洛法院的创新在于将适用范围从协议离婚扩展到诉讼离婚。家事律师赵敏提醒:“要注意防止变相延长审理期限,特别是涉及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的复杂案件。”

心理学教授王涛团队跟踪研究了50对经历冷静期的夫妻:32对关系改善,11对维持原状,7对仍坚持离婚。“就像给高烧病人物理降温,有效但治标不治本。关键要看冷静期内有没有专业辅导介入。”王涛补充道。

未来会怎么走?

在商洛某社区,“婚姻诊所”开始与法院联动。心理咨询师老周每周三坐镇,他说:“有对夫妻冷静期来了8次,从砸杯子到牵着手出门,现在成了我们的志愿者。”但这类服务覆盖率仍不足30%,农村地区更是空白。

随着试点推进,新的问题浮出水面。民政局官员透露:“有人钻政策空子,利用冷静期转移财产。”为此,法院正与银行、房管局建立财产申报备案机制,确保冷静期不被滥用。

这场关于婚姻的“制度实验”,正在秦岭南麓悄然进行。当法律程序遇见人间烟火,或许正如当地一位法官说的:“我们不是婚姻的裁判员,只想做盏红灯,让飞驰的情绪稍作停留。”至于这盏灯照亮的,是破镜重圆的路,还是及时止损的光,可能每个家庭都有不同的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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